星期六, 12月 30, 2006

 

作繭自縛,破蛹而出?

昨天我經歷了一段痛苦的掙扎,從掙扎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能耐……

我做了一件我自己都覺得荒謬的事,我做了,還好,達到了目的,卻避免了後果!

“今晚你可以上來我家嗎?”快被寂寞溺斃的我,發出了這樣一個簡訊,給一位有感覺,可能有發展,曾經發生過關係的人……“抱歉,我今晚有事……”

“今晚你可以上來我家嗎?”快被寂寞溺斃的我,再發出了這樣一個簡訊,給一位曾經發生過關係的人……“抱歉,我今晚有事……”

哈!在寂寞的面前,我終於看到了自己的能耐,在這發出兩封同樣簡訊的掙扎中,我根本沒有時間去問我自己究竟在做甚麼!我開始嘲笑自己,竟然只有那麼一點能耐?

當接到第二封回絕的簡訊時,我笑了!失望的笑了!感激的笑了!領悟的笑了!

感謝上帝,總在最艱難的時刻,給我開了最好的窗口,雖然並不是我原先想要看到的風景,但卻讓我看到更美的世界!

我為何這麼賤賣自己?一顆球跌落到地上時,就會彈起來,或許人也是一樣。每個人總有他最美好的部份,我終於暸解我並未去珍惜它,並且幾乎狠狠把它浪費了!那將來遇到那一個對的人時,會不會有遺憾?

我突然想努力把我生命裡最美好的一切,留給那一個對的人,因為,那將是人世間最美好的事,不要再浪費!

也不知這個念頭可以保持多久,不過至少它讓我暫時解脫了。

那一場痛苦的掙扎,讓我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未來……

感謝主!

 

“愛情危險期”,“愛情葬禮”

朋友都說我從愛情的傷痛中恢復得很快。當他們還在擔心我的時候,卻發現我已經在咬牙磨爪,興致勃勃期待再度跳入愛情叢林裡。

“恢復得很快”的另一面是“無情”?“自私”?

“或許你比較特別吧?”……

“你該不會想藉著新人來忘記舊愛吧?”

的確,開始一段新戀情是療傷的好方法,但卻是一個危險的方法。

危險在於你可能根本就還放不下舊愛,新人只是你拿來麻醉自己的興奮劑,以一個無辜的人對你的愛慕及關心,來安撫你受傷寂寞的心。你或許是不想再讓自己痛苦下去,總得要有一個人可以轉移你的心思,雖然他也許不適合你,但你現在太混亂,根本無法思考,待你平靜時,你發現自己又“太快”陷入一段“不滿意”的感情裡。也可能你有一絲報復的心態,讓傷害你的人看看“他錯過了甚麼”,每天期望他對你說他知錯了,他是個大渾蛋,希望你能回到他身邊,他以後一定會加倍珍惜你。

所以,我當然也知道這裡頭危險之處,以新人來麻痺自己,對新人是不公平的。

我可以恢復得很快,也許,就如朋友所說,我是“愛情動物”,但,也可能是因為在每一段快死去的感情,我都會宣佈“愛情危險期”,死去后,則舉辦“愛情葬禮”。

“下個星期過完之後,我們分手好嗎?”我宣佈了為期一個星期的“愛情危險期”。在這段危險期裡,所有的苛求已不再有意義,我只想平靜地伴著他度過,或許祈禱會有奇蹟發生,但也作了隨時失去他的準備,若在這段危險期裡,愛情的病仍然沒有起色,時間一到,愛情就死了,再也喚不會來了,心裡也能坦然一些。

之後,我舉辦了一個“愛情葬禮”。

葬禮的一個好處是,它給你有足夠的時間向“死去的”告別,藉著一些儀式、親友的安慰、分享、回味,你終於接受“已經死去”這一個事實,減輕了你對於“突然失去”的遺憾,那種遺憾,往往叫人不愿面對“失去”的事實,總想緊抓之前共同有過的那些美好,不愿往前看。葬禮的另一個好處是,它給你向“死去的”告別的時間剛剛好,不會太長,因為你也知道,葬禮太久了,“死去的”會因腐爛而漸漸發出刺鼻的臭味。在這段葬禮期間,我衷心為“死去的”祝禱,香煙一根一根點著。

葬禮完了,或許你還會懷念著那死去的愛情,不過,至少,從“危險期”到“葬禮”,你確實知道它已經死去,而現在你是一個人,生活還是要好好過下去!

所以,或許我還剩下一些小小的傷懷,但我確實知道那過去的愛情已經死去。新的戀情,不再是試圖把我從流砂裡拉上來的那一隻手,而是讓我握著一起奔向未來的那一隻手。

獅子期待再度跳入愛情叢林 :>

星期四, 12月 28, 2006

 

愛情動物,肉食動物?!

我是一隻愛情動物。我開始討厭我是一隻愛情動物,

自從18歲嚐過了那愛情的甜美之後,我就一直對那肉香黏牙的滋味念念不忘。第一個維持一年,同居一間套房,性格不合,協議暑假時分居也分手;暑假在劇場打工認識第二個,無法給我承諾,暑假過後就不了了之;沉寂了一年多,在大學組織社團時認識第三個,很快就搬來我位於台北士林舊房子的小小房間住,不到一個月,也很快就“慢慢”把他的東西搬離我房間(我幾乎最後才察覺他只留下一個隱形眼鏡盒,悲哀~),後來從一位要好的女同學口中得知他當時遇到“更好”的人;痛苦了一個月後,認識第四個,最親密的動作是牽手,最心酸的時刻是在情人節下著雨溼冷的新公園裏等著一個永遠不會赴約的人,他放不下那“不對的人”,我變成“不對的人”,半年後終於把他在初次見面時寫給我電話號碼的紙條撕掉,丟進公車的垃圾桶裏;不到兩個月,我搬到第五個家裡:>他是教會的弟兄,我們感情維持五年多,真正幸福了兩年多,我回馬來西亞兩年多,分離的日子漸漸超過在一起的日子,感覺回台北遙遙無期,我遇到了第六個,我背叛了他!!!一直覺得第六及第七個是上帝給我的懲罰,但也沒有後悔,只是有多大的甜蜜,竟有緊隨而來多大的痛苦……第六個-性格不合,維持一年多;一個月內的第七個-時機不對,維持三個月。 (詛咒解除了嗎?我累了,快兩年了,沒有真正嚐過寬心的片刻。上帝,你肯再給我一次機會嗎?除了到你面前結為伴侶的那一刻開始,之前我不會再說任何太過遙遠的誓言了!)

由於之前將近七年幾乎一直沉溺在戀愛的幸福之中,我對於“沒有愛的日子”忍受程度越來越低,在這一個月內,急於想找到生命中對的人,好好相愛一場。我確實知道我太急了,之前也期許自己不要這麼急,要好好看了再決定。可是,我最近認識幾個不錯的人,卻不由得我去選,反而變成是我急於讓他們選我!天哪!!!怎麼會這樣?我準備好了嗎?“先到先得”?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很可憐,可悲~(還好之前訂下的“條件”還會發揮一些小小的作用!)還差點變成“20.30.40”裡的劉若英-“從現在開始,誰第一個過來按我的門鈴,我就嫁給誰!”(最近特別可以體會那種心情:>)

沒有茱莉葉,沒有對像的羅密歐竟變成像在街邊到處調情的無賴。這樣下去不行!!!

在愛情森林裡,獅子被看似溫馴的母鹿咬了尾巴一口,現在就連小白兔也會吃人!怕怕!!!

愛情動物,肉食動物?!看來獅子要吃素了。嘻~

 

“逗你笑的人”

昨晚回家又重頭看起“Sex & the City”。

前幾天看完了最後一集,回家無所事事,又將第一季拿出來重新溫習。“大人物”就凱莉發表關於“模特兒”的文章提出了看法:“這個城市裡或許有許多好看的人,但是過了一會兒,你只想跟可以逗你笑的人在一起。”

這一句話感觸了我……

“跟可以逗你笑的人在一起”……真的這樣就夠了嗎?我也曾經跟可以逗我笑的人在一起,可是,現在,他們在哪裡?“可以逗你笑”,真的就夠了嗎?若是他可以逗你笑,但在另外一半的時間卻讓你哭呢?

很多朋友,包括我自己,都因為“那一個人”可以“逗你笑”,就算有一半的時間他讓我們哭,我們卻還深深迷戀著他逗我們笑的時刻,捨不得失去這個可以“在某個時刻” 逗我們笑的人,不肯放棄他“逗我們笑”的那個時刻(無可否認,那會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刻),以為可以靠著那“笑”的時刻,撐過無數“淚”的時光(那是生命中最難熬的時光,因為我們最在乎的人,竟然這麼肆意忽略我們的感受,以至於他可以狠心讓我們在黑暗中,甚至他面前難過,並且絲毫不為所動)。很多人一直在嘗試說服自己,包括我在內,就像我說過,堅忍度過難過的時刻,就是為了再度體驗那生命中歡笑的時光,所以,堅忍度過那“他讓我們落淚”的苦澀,就是為了再度嘗到那“他逗我們笑”的甜蜜?!問題是,這樣的循環何時才能了結?我們準備好這樣去度過一生了嗎?沒有更好的可能了嗎?能真正甘心嗎?這種情況將來會有改變的一天嗎?

我們當然要找一個可以逗我們笑的人在一起,但是,有沒有想過要找一位“可以逗我們笑到落淚,卻不會讓我們一刻傷心落淚”的那一個人呢?

生命中已經發生過事情或許不能重來,但是,我們卻可以像看影碟一般重新審視自己/別人經歷過的一切,重新思考我們的未來,不是嗎?

星期二, 12月 26, 2006

 

日劇vs.《慾望城市》,先到先得?!

最近一個人在家重看《慾望城市》影集,裡邊精彩的情節,幽默的對白,還是讓我捧腹大笑,細細思索,深深感動,回味無窮。

23日,好友A&W家裡舉辦了一個聖誕聚會,我戲稱那是“同志聖誕相親派對”(不然這些聚會對單身人士的功能是甚麼?:>),既然目前孤家寡人,就出席吧(本想臨陣脫逃,感謝A堅持,總好過一個人在家孵蛋!)。

當天我下班就過去A&W家幫忙(唉,星期六得上半天班),也沒甚麼可以幫得上忙,獨自坐在客廳沙發上,看著電視播著的日劇。很久沒有看日劇了,也不是日劇迷,突然其中一句對白感動了我,類似:單純的愛-單純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沒有懷疑,沒有心機,就是那種單純的喜歡……“單純的愛”?!我能擁有那種感覺嗎?我甚至沒有體會過那種愛!“沒有懷疑”?!“沒有心機”?!“不求回報”?!我當下拿起記事本紀錄那一刻的心情,並決定在被《慾望城市》荼毒太久之後,我應該多看日劇,學學“單純的愛”!

A, 你過後說得沒錯!“單純的愛”,我還能擁有嗎?

在我下了決心要看日劇學習單純的愛不到6個小時內,我與一個認識不到4個小時的男人,在朋友們的面前,“表演”激吻!!

“要不要表演學兄親學弟”?我記得他在廚房裡這麼問我,在我還沒有意會過來“表演”的尺度會到哪裡時,一雙溫柔的嘴唇已經貼在我的雙唇,舌頭攻進我牙齒的城門。

那種頑皮的感覺、溫柔的感覺、虛榮的感覺,讓我暈眩。雖然知道他對前男友依然期待,雖然知道他享受開放性關係,雖然知道他有一票性伴侶,但是他開朗的性格,但是他主動關心人,但是他是我第一個認識的家鄉中學同志,還是讓我產生諸多幻想。

“表演”結束后,逃到陽台猛抽煙,看著他在廚房進進出出,我回味那種感覺。終於他過來陽台,從我身後緊緊抱著我,很久沒有這種“幸福”的“錯覺”了,我轉身對他說,要不要再表演“學弟親學兄”?就這樣我們在接下來的時間裡,也忘了有多少次在朋友面前忘我激吻。是種甜蜜,是種虛榮,是種期待。我也享受這單身的樂趣與放縱。

我還是演了《慾望城市》。A說他終於見識到我“單純的外表只是一個假象”,他還不暸解我……

A,老實說,我聽後有點難過。難過是你對我有不必要的期望/要求。兩個單身的人,我覺得只要沒有對不起或傷害誰,應該不會招致惡評吧?我一向知道我的外表長得“很老實”,雖然行為也是中規中矩,可是我從小極力要擺脫別人對我的刻板印象及附帶的高道德標準及要求,也不是說我自己沒有這樣的要求,但是我要依據我自己的標準,要建立更多的可能性,所以時常刻意打破別人對我的刻板印象,以讓他們重新認識并喜歡真實的我。我以為你已經認識真實的我……

感謝你對我說你擔心我受到傷害。我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我自己預設的條件,或許會讓我在陷入“自找麻煩”的關係時,給我一些警告。那些“條件”,常常讓人誤會我很“吊價”,其實,充其量那些只是我給自己的警惕而已,因為,我是那種一旦愛上就很難保持清醒的人。

終於有一個人睡在我身邊,原本以為這個長假可以不必孤單度過,結果還是一個人在家孵蛋。我還想/能對他要求甚麼呢?

24日,原已約好與ex看電影,他陪我看《滿城盡帶黃金甲》,然後要我陪他看一場恐怖片。我一向膽子小,又一個人住,最後拒絕看恐怖片,以免晚上孤單在家自己嚇自己,求救無門(更何況那部片還叫《公寓》!!)。看完電影吃頓飯,經過藥店,他好奇買了一個震動型保險套,在車上拆開來研究,問我要不要試試。試試?!為甚麼不?我之前也與他有過關係,反正現在單身,只要從事安全性行為,有何不可?我隱約感覺自己抱著一種奇怪的心態,說不上來是哪一種感覺:想試試自己能不能像其他單身的人一樣享受性自主權?平衡(那些希望跟我有發展但還沒有發展的人,應該也有其他性伴侶)?自曝自棄?

還好,車子開到我公寓樓下,他家裡那個突然來電,他答應幫他打包午餐,所以我還是一個人回家,但是卻感覺心情輕鬆不少!雖然我想做,但是沒有機會做!!感謝上帝!!!(我也有軟弱的時候,希望主可以這麼引導我走對的道路:P)

又是《慾望城市》陪我度過一個下午,突然卻接到“耐心”的來電。“耐心”也是我最近認識的一個網友,也是檳城人(我離開檳城後才“出道”,不曾認識家鄉的同志朋友,最近卻迸出一大堆),之前也與我一樣處於感情的低潮,我們在網上討論了很多,兩個都在尋找真愛及忠誠關係的人,為何不試試湊在一起?月中,我回鄉參加我弟的婚禮,他湊巧也回去,我們約在檳城第一次碰面,中午12點半的約,他約2點才出現,我也走錯了星巴克:P他帶著一位好友同來,我們聊得很開心,過後他說喜歡我,想試試在一起,我很期待,卻等了太久……原本放棄了(又有甚麼辦法),也以為我的條件把他嚇跑(希望伴侶可以成為基督徒),可是他還是打電話過來了,說他現在正在機場,跟朋友前往香港、曼谷度假,一月二號才回來。他生性比較木訥(?,其實我還沒有真正認識他),說很高興我跟他在一起(語無倫次:>),我立刻糾正說我們還沒有開始,我現在採取“先到先得”的方式:P其實這麼說會讓大家誤會我是大熱門,但卻是冷板凳坐太久,想做starhill名牌店裡面不打折卻人人爭著想要的精品(我朋友常常勸導我要朝向那個目標,把姿態及標準放高一點),但骨子裡卻是地攤叫賣的商品,深怕沒人青睞,一有人出價,談得來,就趕快“先到先得”,成交!(可悲可嘆~)不過,當他說“那我要快一點了”,我還是感覺很窩心,雖然不知他的“快”有多快……

問題來了,若“學兄”與“耐心”同時追求我,我應該怎麼處理呢?(這是沒有的事!是我自己編的婆媽戲!)

我之前一直在等“耐心”,但也是我自己跟他說“真愛值得等待”,應該循序漸進,相互暸解,從牽手慢慢發展到床上……云云。自作孽!可我的意思是不要以“性”開始,而像一般“異性戀”,暸解并相愛後,才發生性關係。因為,發生性關係之後,認真的人難免會對另一方有所期待,若另一方不是認真的人,難免會傷害到認真的人(可是我是認真的人,我不怕被你傷害:P)。想要日劇式的“純純的愛”,不要太早發生“性”,而不是不要太早發生“愛”!!他那沒有下文,沒有交代,沒有回覆的簡訊(總是太忙到隔几天才回覆我,真的有這麼“忙”?不過卻真的要有“耐心”!),讓我沒有安全感。難免也會想他去香港、曼谷一定會去“不良場所”,一定會跟別人“打炮”,這是同志旅遊最令人感到費解的事(我也曾經做過),是一個迷思,就算是伴侶同游,也會光顧那種蒸氣浴(異性戀伴侶應該就不會這樣吧?),難道“性”真的可以這樣令人不顧一切往前衝嗎?可是,我能對他要求甚麼?我又是他的誰?我們還沒開始呢!嘻~但心裡難免不平衡。

在我不對“耐心”抱任何期望時(不抱期望,才會避免讓自己因為失望而受傷),“學兄”闖進我的生命,也進了我的房間。他也是《慾望城市》的擁戴者,問我是哪一個角色,我希望自己是夏璐綠(很喜歡她的光頭老公:P),他卻說他比較喜歡我是莎曼塔(暈倒!),殊不知莎曼塔到最後也暸解真愛難以“分享”,應該“犧牲”?或許我對他來說只是填滿性愛時間表的其中一個名字而已。也是對他沒有安全感,沒有多大的“期待”。

心裡卻想著,我應該等“耐心”吧?我原本就希望跟他開始,他對“性”及“愛”的認真態度比較讓我有安全感,但他似乎沒有那份熱情,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想要開始。若“學兄”突然轉了性,可以給我安全感,又比“耐心”早開始行動呢?(事實上,他說要趕完手上的這個project才有空:>)日劇與《慾望城市》,我要怎麼選擇?

嘻~根本就是還沒有的事。

順其自然?還是還有更好的?Who/where is my Mr. Right? 還有一個長假即將來臨了!哭~還是安排跟我媽度過吧!

嘻~不知到時我媽會見到哪一個?先到先得?!

星期二, 12月 12, 2006

 

致撒馬利亞同志

最近一些網上認識的弟兄問我,如何肯定神會接受同志,因為“聖經上說同性戀是罪”。

老實說,我無法知道神的意念。我并非來自基督教家庭,沒有從小就被灌輸的“傳統觀念”。我是在知道自己的性傾向之後,才信主的。說真的,有誰能說他知道神的意念呢?我們在這世界上不也是只能戰戰兢兢的企求神的喜悅嗎?

問題在於,你信的是“神”,還是“人”-世俗教會?

我之前也曾經掙扎過要不要受洗,進入一個不接受甚至仇視我的宗教世界(這也是我們很難向同志甚至同志的家人傳福音的癥結)。可是,有誰敢膽阻止一個人去就近神呢?同志真的不被神接受?那麼為何我們又被生為同志呢?那些“幸運”的異性戀永遠不會暸解,若可以像他們那麼過著所謂“正常”“幸福”的生活,還會有誰願意在社會的鄙視下,過著“沒有未來與希望的生活”呢?(這是我說服我媽接受我的一個很好的說法,嘻~)就像一生下來就是撒馬利亞人,我們如何能讓自己變成猶太人?在猶太人眼裡,他們這些鄙視我們的“外邦人”算是甚麼?在天主教徒的眼裡,他們那些“離經背道”的新教徒又是甚麼?現在有誰還敢大聲說殘障或生病是上帝的懲罰?

主耶蘇說,唯有愛才是最重要的。我總覺得目前的教會缺乏愛,自是一群慶幸自己“蒙神的喜悅的人”在裡頭互挑彼此眼中的刺,只顧著把難負的軛架在別人身上,自己一根指頭都不去動。試問他們有誰能完完全全照著聖經裡的每一個句子過日子?為何他們有權力決定甚麼是過時的,不必遵循的,而又一定要同志背負難以承受的重擔呢?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凡自卑的,必昇為高。

我無法確實告知神是否愛同志,但天生為撒馬利亞人的我們,難道就沒有就近神的權利???在這不與同志同桌的教會裡,我們唯有在主的桌下,備受其他自以為尊貴的門徒的輕蔑,向主求從桌上掉下來的碎削。

神給了我們分辨是非的良知,不管是異性戀或同性戀,偷搶拐騙都肯定是罪,我們都沒有異議。我們只是一群跟他們“性傾向”不同的人,也跟他們一樣,裡邊有好人,也有壞人。希望世俗的教會可以讓同志自己承擔自己的罪(每個人都是罪人!!!),不必在這個世界上擅自行使神的權利,審判及懲罰同志。

無論異性戀或同性戀,淫亂是罪嗎?或許若是單身,那是各人選擇的生活方式吧(?),唯獨有了伴侶就是在傷害另外一個人了(?)。這不是由同志單獨承擔的指責,而是無論同性戀或異性戀都應該共同去思索的問題。

我真的不知道我的話符不符合神的意念,只是,試問能讓更多的撒馬利亞人也接受主耶蘇為他生命裡的救主,或永遠將撒馬利亞人拒於門外,哪樣才蒙神的喜悅?同志要“改過”才能蒙神的喜悅??除非“撒馬利亞人”變成猶太人才能領受神的恩典??問題是,要同志“改過”,是出自“愛”/“恐懼”/“仇視”?撒馬利亞人可能變成猶太人嗎??或許異性戀弟兄姊妹應該慶幸他們一生下來就“比較”“符合”聖經的“規範”,性慾的對象是異性,身體沒有殘缺,可以像猶太人般高聲喊叫“唯有我們才是神所喜悅的!!”

我是同志基督徒,不敢奢望甚麼,只是希望將來能跟我的伴侶活出神的見證來。如此而已。

愛,才能消除仇恨,才能讓人變得謙卑,才能讓人以愛待人,才能蒙主的喜悅。讓審判與懲罰的權力歸給神。(大家對這句話應該沒有意見吧???)

共勉。

平安。

星期一, 12月 11, 2006

 

八大條件?!

我總覺得我是愛情動物,在愛情裡,往往感性駕馭我的理性,為此,我訂下“八大條件”作為選擇伴侶的要求,很多朋友覺得可笑,我何嘗也不是。但是,裡邊除了其中一個條件跟“愛情”無關之外,其它的條件無非是“愛情”所必備或能做到的。

1. 外型喜歡
2. 唯一愛我
3. 忠誠老實
4. 懂得關心
5. 勇敢相愛
6. 溝通良好
7. 性愛協調
8. 敬神愛神

沒錯!很多朋友尤其是對最後一個條件十分不以為然,我也猶豫,可是,雖說“大家各自有各自的信仰”,但是,基督教就是我的信仰。我的一切都是主賜予的,我如何能做到背向祂?“各自維持各自的信仰”應該是沒問題的?我也不清楚。只覺得你最親密的人竟然在信仰裡無法跟你分享,實在也是一個遺憾。

我希望將來的伴侶可以每天睡前陪我讀經禱告,餐前一起感恩祝禱,遇到對方不如意時為對方懇切禱告,面對生活困境時彼此同心禱告,每天抱著感恩的讚美神,最後,在神的面前許下誓言,一起攜手共渡人生。

那麼,我這麼做會不會太自私?為何不是我將就他的信仰?

抱歉,就像“無法將就我的信仰的人”一樣,我也無法做到!既然如此,何苦又要去抹黑對方呢?我并不是要他人“屈服”于我的信仰,只是想找一個可以分享信仰的伴侶,所以我事先設下條件,就是為了“避免”將來變成是我在“逼迫”我的伴侶“接受”我的信仰。

八大條件,有哪一項是我可以刪去的?

 

選你所愛,愛你所選

選你所愛,愛你所選......即是相愛之前要好好選,既然選了就要好好愛。

問題在於,會不會一時選錯了呢?

“選你所愛”是一門學問,很多時候,我們是否會一時迷惑,而作出錯誤的選擇?

“愛你所選”何嘗也不是一門學問?甚麼時候應該堅持下去,甚麼時候應該學會放棄,要如何拿捏方寸?

愛了“對的人”,卻遇到“更好”的人,毅然放棄眼前的幸福,而去追逐那一個“更想要的人”,有止境嗎?

愛上“錯的人”,遇到“對的人”,依然選擇守著那痛苦,又是為何呢?

簡單的道理誰都懂,“愛情”這慾念卻讓一切變得不簡單了起來。慾念超越了理智,“我想要”往往讓一個人可以不計一切的去追逐、或守護。“我並不是不暸解為一個還不知道能不能在一起的人而放棄他是不值得的,只是我真的想試試……”,“我并非不懂為了這種人放棄更懂得珍惜我的人不值得,但我捨不得離開……”。或許當愛情讓我們盲目時,“值不值得”會是一個很好的標的,帶領我們邁向未知的未來。

“難得”又恢復單身的我,經歷了几段感情之後,會更懂得這個道理了嗎?

星期六, 12月 02, 2006

 

《20.30.40》

昨晚重看了張艾嘉《20.30.40》這一部影片。

最近心情低落到極點,前几天看到msn好友名單上一位網友正聽者張艾嘉的《60年代》,就在網上找了這首歌來聽,突然就看到了《20.30.40》這首歌的主題曲-《20.30.40》,可能悶壞了,很想聽一些開心勵志的歌,結果一發不可收拾,愛上了這首旋律輕快的歌,成天在我辦公室的電腦裏播著,就算老闆在身旁也照播不誤:P

我最近認真在想,要如何安慰正處在傷心情緒裏的人,因為,我知道很難。尤其在這段日子裏,家人及很多朋友都想讓我早些脫離這痛苦的折磨(謝謝你們!),我知道這樣不對,可卻還樂意放任自己繼續沉溺在這壞情緒之中,不肯自拔。終於暸解,除了愛及禱告,自己要努力讓自己看得開、捨得,才能真正脫離苦海。

20、30、40,我目前29歲,正值20轉30的這一個尷尬時期,20歲的熱情及冒險快要消逝,“三十而立”,我竟然真正想安定下來了。有朋友說我的思想像35,嘻~那何嘗不是好事,我想盡快享受那安定的幸福,熱情沒減,只是“冒險”變成“想付出”,為一個“家”付出。

打從人類開始學會紀錄生命以來,從遠古的壁畫,到雕塑、繪畫、書籍,乃至今日的網路文章,無一不與他人分享著自己的經驗、學習,甚至教訓,讓人類可以從他人的經驗中去繼續探索、思考、成長,推動著文明前進。我最近聽了很多傷心的歌,發現傷心人的經歷幾乎一樣,但那些歌卻無法療傷,只會不時勾劃自己的傷心處,最後變得與歌者一塊在自怨自艾。

聽著《20.30.40》這首輕快勵志的歌,讓我肯“開始努力”釋放自己(希望可以做到!),昨晚在等著“他”來找我出去之時,我一時興起,重看了這部《20.30.40》影片。影片又感動了我,不是因為出於我對台北生活的懷念,而是對20、30、40的思考。20快過了,以前總覺得30是一個很遙遠的數字,竟也迫在眉梢,開始思考到了40的時候,我要過著甚麼樣的生活。生命已走到一半(人生七十古來稀嘛:>),也過了應該 “瘋狂”的年齡,突然擔心自己再錯過了十年,後悔莫及。

影片中,青澀曖昧的20,我已經歷過,記得當年與暑期工讀認識的好友,彼此以言語試探,終於在廠房的廁所內經歷了在想像中演練過無數次的第一次,那時我19。19~29,經歷了几段感情,也發生了幾次不帶感情的性發洩,突然,我多麼想對一個家付出,原來已經到了30:>

30的自己,應該是要怎麼樣的呢?我曾想,在跟“他”這段“感情”結束後,我能不能繼續跟他維持著純粹的性關係呢?還是我暫時可以不需要愛,努力發展自己的事業(那是我在天不怕,地不怕的20裡不曾去擔心過的事),性方面可以到處留情,當作彼此純粹的肉體慰藉?就像劇裡的30一樣?縱慾,我的右腦是“想”的,可我的左腦卻不時制止我,其實到目前我還無法確定哪一邊將會主導我,只是我也有了像劇中30的體會,不想“孤獨”,希望有一個人可以讓我在晚上含著入睡,早上吸著醒來(是晚上“含著笑”入睡,早上“吸著他的體味”醒來:>),不想“現在死了也沒有人知道”。A對我說過,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一直在想,大學時期之前的我,為甚麼沒有“愛情”也能活得很快樂,反倒現在就不行?可能是我已嚐了“愛情”這禁果?還是一個人遠在外地,遠離家人,需要“愛情”來代替“親情”或形成另一個新的“親情”?還是,我長大了?

30又沒有愛情的我,“愛情”變得好像是年輕人的玩意兒,30應該可以成熟地享受“性”吧?W,你的話卻一直警醒著我:你們當初是由“性”開始的吧?

沒錯!由“性”開始,由“性”結束。當我昨晚在“咖啡店”裡聽著他說:我們還剩下兩天,以後作為“普通朋友”,可不可以還上你家“坐坐”?

我頓時豁然。

我還不知道呢!或许......

跟沒有發展希望的人發生性關係,我怕我以後的伴侶介意,連朋友都做不成。

30應該怎麼過?上帝啊!我祈求你繼續帶領!

同志的《20.30.40》應該是怎麼樣的呢?:>

This page is powered by Blogger. Isn't y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