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28, 2006

 

愛情動物,肉食動物?!

我是一隻愛情動物。我開始討厭我是一隻愛情動物,

自從18歲嚐過了那愛情的甜美之後,我就一直對那肉香黏牙的滋味念念不忘。第一個維持一年,同居一間套房,性格不合,協議暑假時分居也分手;暑假在劇場打工認識第二個,無法給我承諾,暑假過後就不了了之;沉寂了一年多,在大學組織社團時認識第三個,很快就搬來我位於台北士林舊房子的小小房間住,不到一個月,也很快就“慢慢”把他的東西搬離我房間(我幾乎最後才察覺他只留下一個隱形眼鏡盒,悲哀~),後來從一位要好的女同學口中得知他當時遇到“更好”的人;痛苦了一個月後,認識第四個,最親密的動作是牽手,最心酸的時刻是在情人節下著雨溼冷的新公園裏等著一個永遠不會赴約的人,他放不下那“不對的人”,我變成“不對的人”,半年後終於把他在初次見面時寫給我電話號碼的紙條撕掉,丟進公車的垃圾桶裏;不到兩個月,我搬到第五個家裡:>他是教會的弟兄,我們感情維持五年多,真正幸福了兩年多,我回馬來西亞兩年多,分離的日子漸漸超過在一起的日子,感覺回台北遙遙無期,我遇到了第六個,我背叛了他!!!一直覺得第六及第七個是上帝給我的懲罰,但也沒有後悔,只是有多大的甜蜜,竟有緊隨而來多大的痛苦……第六個-性格不合,維持一年多;一個月內的第七個-時機不對,維持三個月。 (詛咒解除了嗎?我累了,快兩年了,沒有真正嚐過寬心的片刻。上帝,你肯再給我一次機會嗎?除了到你面前結為伴侶的那一刻開始,之前我不會再說任何太過遙遠的誓言了!)

由於之前將近七年幾乎一直沉溺在戀愛的幸福之中,我對於“沒有愛的日子”忍受程度越來越低,在這一個月內,急於想找到生命中對的人,好好相愛一場。我確實知道我太急了,之前也期許自己不要這麼急,要好好看了再決定。可是,我最近認識幾個不錯的人,卻不由得我去選,反而變成是我急於讓他們選我!天哪!!!怎麼會這樣?我準備好了嗎?“先到先得”?我自己都覺得自己很可憐,可悲~(還好之前訂下的“條件”還會發揮一些小小的作用!)還差點變成“20.30.40”裡的劉若英-“從現在開始,誰第一個過來按我的門鈴,我就嫁給誰!”(最近特別可以體會那種心情:>)

沒有茱莉葉,沒有對像的羅密歐竟變成像在街邊到處調情的無賴。這樣下去不行!!!

在愛情森林裡,獅子被看似溫馴的母鹿咬了尾巴一口,現在就連小白兔也會吃人!怕怕!!!

愛情動物,肉食動物?!看來獅子要吃素了。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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